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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光
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摘要:近年来,保理业务在我国国际、国内贸易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情况不同的是,我国的保理客户群体主要为大型企业,而在中小企业中却鲜有运用。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得出,保理业务对我国广大中小企业有着更大的适用性,可以有效弥补中小企业现金流短缺、信用管理缺乏的不足。在现阶段,可以尝试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信用担保机构同商业银行合作的模式,来共同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国际、国内保理业务。
关键词:中小企业;保理;信用管理;信用担保;出口信用保险
Abstract: The market for factoring in China has been growing at rapid rates in recent years.Different from developed countries,the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in China seldom involved in the factoring.Through analysis,we can draw a conclusion that SMEs are more suitable for factoring,which provide a solution to cash gap and scarcity of credit management.Currently,it is a applied pattern for commercial banks to cooperate with export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credit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factoring aiming at SMEs.
Key words: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MEs); factoring; credit management; credit guarantee;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保理一词来源于欧美的“Factoring”业务,也被称为保付代理。保理是指在赊销贸易背景下,保理商为卖方提供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不仅能够有效消除赊销贸易带来的商业风险,克服原有一些结算方式(如信用证)中的资金占用、机制僵化等弊端,还具有账务管理、资信调查、资金融通等功能。在近20年的时间内,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和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保理由于其所提供的灵活、安全、高效的交易结算方式而得到了广泛运用,并得到了迅速地发展。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的统计,1996年至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8.7%,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量达到了7200亿欧元。
在我国,中国银行于1992年第一家正式推出保理业务。在其后的几年中,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在拓展保理业务方面都进行了积极尝试,但从整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无论是业务的规模、服务的水平和配套的政策等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在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后,我国保理业务也出现了飞跃性增长,当年保理业务量达到12.38亿欧元,为2000年的5.8倍。在2002年初爱立信“倒戈”事件发生后,保理业务更是受到了空前的重视。
与国外情况不同的是,我国的保理客户群体主要为大型企业,目前针对中小企业开展的保理业务几乎是空白。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石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活细胞,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什么我国中小企业不能得到这种金融工具的服务,是我国的中小企业不需要吗?我们的研究表明,保理业务对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具有更强的适用性。
一、 保理对中小企业的适用性分析
(一) 保理与中小企业现金流
现金流之于企业如同人体中的血脉,良性现金流可以使企业健康成长。在中小企业成长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这里引入现金流缺口(cash gap)模型来进行分析。现金流缺口模型见图1。

图1 现金流缺口模型示意图
在图1中,现金流缺口期是指企业在支付原材料款后到应收帐款到期日的这一段时间。该模型由三部分组成:(1)应付帐款周期,(2)产品生产及存货周期,(3)应收帐款周期[1]。企业的每日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在现金流缺口期企业面临着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时候企业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获得流动资金补充,为此企业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比如利息。
长时间的现金缺口的代价是昂贵的,它不仅意味着企业必须付出更多的利息成本,还意味着企业要承担更大的机会成本。所以如何缩短现金缺口期就显得非常重要。从现金流缺口模型中可以看出,降低现金缺口期可以通过缩减产品生产及存货周期、延长企业应付帐款周期和缩短应收帐款周期来实现。
遗憾的是,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缩短现金缺口期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因为中小企业明显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及技巧去进行有效的存货控制和管理;缺少和供应商谈判的实力,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及自身信用能力限制,无法象大型企业那样以低成本取得必需的生产性资源,也无法取得对自己非常有利的销售和结算方式;在和客户商议销售条款时也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为了扩大销售只能接受对方确定的信用条件。这些因素都使得中小企业很难去缩短现金缺口期。
另外,中小企业普遍处于成长阶段,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成为大型企业的时期,就是企业快速成长的阶段。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因为销售量逐年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更多的生产流动资金,或者要增加购买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的资金,这些资金需求的增幅往往超过自有资金的积累速度。显然在中小企业中,往往都面临着比大型企业更严重的现金缺口现象。
既然中小企业相比较大型企业存在着更明显的现金缺口现象,那么中小企业就更迫切需要通过外部途径来弥补其现金缺口。然而,在现实的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在这方面更有着先天的不足。中小企业无法象大型企业那样到资本市场去融资,其通常做法是取得银行的支持而获得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也存在很大困难。因为中小企业往往缺乏信用记录,同时银行实施的只是片面注重抵押品、缺乏现金流量和偿还能力分析的风险管理,而中小企业一般都没有满足银行要求的充足的抵押品,所以很难取得银行的贷款。
当企业面临着现金缺口的困境,又缺乏有效的传统的融资手段时,保理就会对企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2]。保理业务的优势之一,就是为经营稳健的客户提供没有抵押品的融资服务,对客户及其买方的授信基本上是银行传统意义上的纯信用授信。
利用保理业务,中小企业可以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帐款有条件地转让给保理商(在我国主要是银行),保理商为企业提供资金,并负责管理、催收应收帐款和坏帐担保等业务,企业可借此回收帐款,迅速地筹集到短期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以弥补资金的临时性短缺,提高资金营运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改善财务状况,有效提高应收帐款资产变现和周转率。
同样,在企业订购原材料阶段,保理商通过为企业做买方保理,可以大大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度,从而能够取得较优厚的销售条件,延长其应付帐款周期,进而减小其现金流缺口。
(二) 保理与中小企业信用管理
实际上,前面对企业现金缺口期的分析,是以企业应收帐款到期日为缺口期的末端,这里隐含了一个假定:即企业在应收帐款到期日能够收回销售款。如果到期日企业未能按时收到销售款,那么企业的现金缺口期还将随着收款期的延后而扩大,这种影响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而言有时是性命攸关的。
现实生活中,我国企业正面临着这样的困境。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企业间的竞争已经由最初的价格、质量上的竞争过渡到了销售方式的竞争。然而大量企业在理性善意地进行信用销售时,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用风险和信用损失。表1是作者收集的中国与美国企业在信用销售情况方面的一些数据。
表1 中、美两国企业信用销售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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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中国 |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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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坏帐率 |
5%~10% |
0.2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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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帐款拖欠期 |
>90天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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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平均无效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 |
14%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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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销售比例* |
20% |
90% |
注:*为1999年国家统计局数字
美国企业在高比例信用销售的同时,能够保持极低的坏帐率,得益于其已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企业内部也建立了一套系统、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通过这些数据比较,一方面说明了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客户资信状况没有公开获取渠道,造成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更重要的是说明了,在我国企业内部本身缺乏有效的信用管理,企业盲目地作出信用决策,在信用额度、信用条件、信用期限、信用标准等方面都缺乏科学的管理和应用,导致企业形成大量的呆帐与坏帐,资金周转缓慢甚至停滞,从而降低企业效率甚至拖垮企业。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表1中数据代表的是我国企业的平均水平,具体到中小企业,情况还更差。因为中小企业无论人力、能力和精力等方面都无法和大型企业相比拟,其信用管理水平自然很低。大量的统计调查结果表明,管理问题是造成中小企业大量破产的首要原因,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要克服的最大障碍是缺乏管理能力和技巧与各种各样的管理不当[3]。这里让我们借鉴一份美国的小企业调查结果来进行说明。见表2。
表2 美国小企业经营失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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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原因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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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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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欺诈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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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管理能力和技巧的缺乏 |
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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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祸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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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不详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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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资料来源:The Business Failure Record:1976. New York:Dun & Bradstreet.Inc.,1977.122
由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影响中小企业成长的主要问题是管理障碍。当然信用管理只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部分,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时代里,信用管理被认为是企业的生命,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核心内容之一。同样是一份来自美国的调查表明,小企业里,约有一半的破产发生在实现最高水平销售额后的一年之内。其原因不难于解释,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早期都有一个高速增长时期,所以很自然的预期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通常需要将大量资金用于库存和应收帐款,而一旦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管理,导致应收帐款累积过大,无法及时收回,企业便会遭遇现金流危机。加上中小企业较低的融资能力,现金流危机便转化为生存危机了。此时,企业的典型特征是:利润表上有大量的利润,而现金流量表上却出现危机,大量的利润只能以应收帐款表现,企业陷入了“增长陷阱”。这就是企业信用管理不当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最基础的单位和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仅是企业自下而上与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4]。关于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国内外有许多学者进行了相应的研究。Wilson(1997)在一项实证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当小企业的短期贷款达到一定限度后,利用商业信用的程度大大提高,并且这些小公司往往是成长性企业和出口企业。对于企业逾期拖欠款项问题,Wilson等(1995)的研究认为,不良的信用管理是逾期付款的主要原因,很多企业的信用管理往往只注意催收欠款,而不注意建立可行的信用政策以及风险防范措施[5]。我国学者杨松令、赵西卜(2003)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实证研究得出,中小企业的规模和赢利能力与企业信用管理水平高度相关,说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不可能象大型企业那样开展非常有效的信用管理。首先,中小企业的风险意识普遍不强,缺乏甄别客户资信状况的能力;其次,精力和能力有限,很难有专门、专业的人员去进行货款的跟踪及欠款的追缴;另外,中小企业普遍管理水平不高、财务管理能力不足。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我国中小企业面前,阻碍其开展有效信用管理的现实困境。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信用管理而产生的应收帐款大量沉淀问题。面对此种现实,如何构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实务操作,开展相关信用风险管理的业务,就成了我们全社会的当务之急和务实之举。我们认为,既然中小企业很难象大型企业那样通过内部挖潜来进行有效的信用管理,那么,保理业务则是借助外部力量来解决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问题的一个新思路。
具体保理业务是如何协助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的,这里我们通过企业信用管理的关键流程图来分析。具体见图2。
图2 信用管理关键环节示意图
信用管理是企业为了增强信用能力、控制交易中的信用风险而实施的一套业务方案、政策以及为此建立的一系列组织制度,其核心为图2中所示的各个部分[6]。为了简化论述,这里我们举例为单保理商完全保理模式。
首先看接触客户及与客户谈判阶段。在此阶段,企业和客户进行接触,就交易的具体内容以及结算方式进行商议。如果双方同意通过叙做保理的方式,那么保理商就将发挥其为企业防范信用风险的职能了。保理商首先会对客户进行调查,了解其信息及资信状况。保理商一般有着全球或全国资信网络,对当地商家有着资信控制优势,其在了解与分析客户信用状况方面有着强大的实力。保理商根据调查结果,对客户核定一个企业可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信用限额。
再分析签约和发货阶段。在签约阶段,企业根据保理商对客户的调查结果,确定信用期限和金额,当然也可以由保理商给出具体的建议。在发货阶段根据保理商对客户核定的信用额度确定货物数量,因为保理商在其为客户核定的信用额度内的坏帐提供100%的担保。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保理商会根据客户的货款支付情况、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变化及企业的业务需求等情况,随时调整客户的信用销售限额,并通知企业。企业据此来随时调整下次发货的数量。当然在企业每次发送货物之后,保理商可以将发票金额一定比例(通常为60%到90%)的款项提供给企业,同时给企业设立销售分户帐,为其提供帐户管理。
最后分析收款阶段以及应收帐款被拖欠后,保理所能起到的作用。保理商通过销售分户帐管理,记录企业和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帐务处理;对企业的应收帐款负责向客户进行提醒和催收;并及时传递买卖双方之间有关贸易及法律文书;在收到客户帐款、贸易结算完成后,保理商还负责清算有关帐目,并汇报给企业。当客户未能按时缴纳货款,此时完全由保理商负责欠款的追收。保理商有专门的收帐人员以及专业的收帐知识,并有专门部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物,处理此类事物有其自己的专长。如果因贸易争端以外的因素使得客户拒绝付款,那么无论保理商是否从客户处取得欠款,在应收帐款到期日后90天内,保理商都会将核准信用额度内的所余款项交于企业。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由于保理商的介入,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都能通过保理而得到保护和强化。具体保理对企业信用管理流程的作用我们可以继续通过图形来表示。具体见图3。

图3 保理对企业信用管理的作用示意图
如图3所示,保理对企业防范信用风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过程体现为:(1)事前控制——客户的资信调查,信用额度审批;(2)事中控制——对应收帐款的监督、管理;(3)事后控制——帐款的追收,坏帐的担保。
在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风险控制能力差、信用管理欠缺。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保理对中小企业有着更大的适用性。也可以说,中小企业对保理应该有着更迫切的需求。
二、 现阶段开展中小企业保理业务的运作模式探讨
当前,我国的保理业务主要由商业银行来开展,保理业务只是银行诸多中间业务之一。这意味着,保理业务涉及的融资标准必须服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要求,无形中将最需要获得保理支持的广大中小企业排除在银行高高的门槛之外。银行选择大型企业开展保理业务的主要原因是这类客户为银行贷款的投放对象,因此较易获得授信。信贷业务选择资本雄厚、实力较强的大企业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贷款的偿还与企业的资本和规模有一定的关联。但是,若保理业务的客户选择完全等同于贷款业务,势必制约保理业务的发展。
国内的保理业务过于集中在大客户上,会显现出明显的弊端。(1)大客户是各家银行的追逐对象,它们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结果是银行的保理业务利润越来越低,风险却越来越大,这种情况目前在我国已经有所表现;(2)保理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融资、坏账担保、账款管理、催收等项服务,而大企业对融资需求不多,又具有较成熟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因此许多银行提供的保理业务实际仅仅成为大企业美化财务报表的工具。而随着我国会计审计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保理这种美化报表的功能势必会被削弱甚至被剥夺。
把保理客户定位在中小企业的好处很明显: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一旦得到保理商的帮助,将如虎添翼,保持更好的发展态势。同时,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倚重保理商的支持,其讨价还价的能力相对较弱,对保理商也较配合,能给保理商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一旦在银行保理业务的扶植下,一家企业得到壮大,其对该银行的忠诚度也将很高,可能成为银行其他业务的使用者,带动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7]。
当然,在我国现阶段让商业银行大力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保理业务,有着许多现实困难。首先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佳;另外银行无法有效转嫁信用风险。在国外,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特别是开展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时,由于丧失对融资方的追索权,需要对资金风险进行控制和分散,一般涉及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目前,我国仅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针对大型出口企业在‘打包放款担保’和‘出口押汇保险’等方面有过一些合作。对于保理业务险,保险公司还未开展此类业务。
如何解除商业银行的顾虑,在我国大力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保理业务,从而解决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和信用管理缺陷问题,已是非常迫切。虽然信用管理是中小企业自身的管理活动,但是,政府有责任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帮助其不断提升自身的信用能力[4]。本文认为,在现阶段,根据中小企业的类型,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信用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合作,共同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国际、国内保理业务,不适为一个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 国际保理模式: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
对出口型中小企业,采用此种模式将是较好的选择。一方面是因为出口
信用保险公司对出口型企业以及国际贸易惯例比较熟悉;另一方面是因为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在企业出口方面有过充分的合作,不存在准入障碍和操作上的大变动。双方的合作示意图见图4。
图4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合作模式示意图
此模式为利用保险公司现已开办的出口信用保险,建立“企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三位一体的信用保险体系。由出口企业投保信用保险,受益人为开办保理业务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确定对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商业银行在此额度内对出口商进行保理。该模式下出口商虽需承担保险费用,但能从商业银行(保理商)获得较低的贴现率和较高比例的贴现额。保险公司扩大了业务量,同时商业银行借此能与保险公司立即进行合作,保理风险也得到了一定控制。
(二) 国内保理模式:银行和信用担保公司合作
对于非出口型中小企业,采用信用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的方式将是一种可行模式。在我国,信用担保公司正是承载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使命而起航的,信用担保公司对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责无旁贷。
信用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已经有着充分的合作,如双方合作开展的中小企业应收帐款质压贷款,这样的合作基础有助于双方在保理业务上的进一步联手。同时,信用担保公司的一些业务种类正好可以作为保理业务的有效补充,如履约担保等。实际上,这种合作也是信用担保公司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从事贷款担保。而国外的实践表明,贷款担保是所有担保品种中风险最大的。担保机构能否寻找到适合大规模开展担保业务的领域,并设计出符合各方需求、相对稳定的担保品种,正是我国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而配合银行为中小企业做好保理服务,能更好地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专长和使命,将是其很好的一种选择。双方的合作示意图见图5。
图5 信用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示意图
这里所例举的合作模式是在担保公司直接征信方式下进行的。如图5所示,企业首先向信用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在对企业及其客户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客户的信用限额,商业银行据此开展保理业务。其实保理本身就是一种担保。从严格意义上讲,信用担保公司在这里所做的担保实际上等同于为企业所做的一种反担保。
在此模式中,将担保公司的履约担保融入到针对中小企业的保理业务中,不仅使客户得到了履约保证,更能让企业解除了保理的后顾之忧。因为在保理的实务操作中,一旦产生贸易争端,保理商不负责赔偿企业未能收回应收帐款的损失。由于有了担保机构的加入,银行的风险得以减少,银行的积极性必将提高;中小企业虽然要付出额外的担保费,但能在银行保理中获得较优惠的条件,并将风险完全进行了转移;担保公司在操作此类业务时,所面临的风险也要低于贷款担保,同时拓展了业务种类。
三、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保理业务对中小企业有着更大的适用性,保理业务会给中小企业带来极大的应用优势:不仅能解决企业现金流短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可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起到全程信用管理的作用。
在西方国家,从事保理业务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附属于银行的保理公司;另外则是专业从事保理的金融机构,其中许多是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的目标客户群。相信不久以后,随着保理业务在我国的蓬勃发展,我国将会出现许多专业的保理公司。而可以预见的是,我国的一些担保机构,尤其是商业担保公司,随着经验的积累、资本金的充实,在未来可能就会以保理商的面貌出现在中小企业面前。
在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通过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保理业务,不仅满足了企业的切实之需,还有效地降低了风险,同时为其带来可观的利润;保险公司和担保机构则增加了一项大有作为的业务种类,扩大了业务量。相信这样的合作会带来“多赢”的局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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